2020年6月19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报道了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向仁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等四人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一案。2019年8月5日17时许,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吴某某等四人,将当日在该公司施工工地咬伤人的猴子追赶至工区杂物间后,用棍棒、钢筋、铁锹等将该只猴子打死。经云南省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猴子为哺乳纲灵长目猴科猕猴属,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不仅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而且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案中,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宽严相济的量刑建议,不仅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而且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对加强仁和区野生动物保护,预防和减少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违法犯罪有较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