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认真践行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为民办实事。
近日,仁和区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害人及家属开展了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家庭解决了一定实际困难,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同时,为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帮助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区检察院对该起司法救助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了听证会,确保了司法救助的公开、公正。
2019年8月27日17时45分许,蹇某某与被害人普某某因工钱支付问题产生口角,蹇某某对被害人普某某进行殴打造成普某某头部重伤,普某某治疗后存在创伤性癫痫,记忆力、反应力、计算力智能较正常下降,给被害人普某某本人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同时普某某疗费用16.9万元,除蹇某某支付了5万元外,大部分是王某某、普某某夫妇向亲戚朋友借款,致使普某某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蹇某某的行为使普某某家庭失去一重要劳动力,造成普某某家庭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普某某还需赡养65岁以上的父母和抚养2个未成年在校学生的孩子,目前家中只有靠普某某妻子王某某在外打工维持生活,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同时严重影响了对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而蹇某某目前在监狱服刑,2个孩子分别是8岁、5岁,其家庭困难,无力赔偿。仁和区检察院通过审查,认为普某某、王某某夫妇符合司法救助范围,应当予以司法救助。

2021年6月11日,仁和区检察院对该起司法救助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员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案情和听证事项介绍后,围绕案件事实、被害人家庭情况、被害人治疗情况、困难情况等向申请人王某某等进行了提问,在充分、全面了解情况后进行了讨论,经讨论一致认为普某某、王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给予其司法救助合法合理,形成了同意给予普某某、王某某司法救助意见,同时,听证员也向申请人王某某普及国家的相关惠民政策,建议其可以依法申请。仁和区检察院采纳了听证员的意见。申请人王某某十分感动,多次表示感谢党和国家的关怀,感谢仁和区检察院给予的帮助,自己要积极生产自救,不给国家增加负担。
此案的公开听证,不仅践行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担当,更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